关于开展江南区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南宁市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5〕11号)的通知要求,南宁市将于2015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本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做好迎接南宁市对我城区的执法案卷评查,经城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城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城区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按照南依法行政办字〔2015〕11号文要求的评查内容及标准、评查方式对2014年6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止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及其他类型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
二、评查步骤
评查步骤参照南依法行政办字〔2015〕11号文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于2015年8月28日前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后形成本年度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江南区法制办公室(A座41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jnqfzb2007@163.com。
2、城区法制办将于8月中、下旬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提供的执法案卷编号目录进行抽查,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3、各部门要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到城区法制办。
三、评查要求及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案卷评查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评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各单位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本年度城区本级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对不按时报送材料的单位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中将扣分。
2、请各部门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及案卷自查自评报告于2015年8月28日前报送至城区法制办(A座410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到jnqfzb2007@163.com邮箱。南依法行政办字〔2015〕11号文件及其附件可登陆fzb4887906@163.com邮箱下载,密码:4887906。
附件:1.江南区2015年度案卷评查单位名单
2.南宁市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得分表(样本)
3.南宁市行政执法典型案卷评析表(样本)
4.南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统计表(样本)
5.《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6.《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7.《南宁市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行
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