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业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宁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一)不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未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材料: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三)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房屋租赁合同
(五)其他材料要求见房屋登记注意事项
六、办理地点:南宁市园湖北路35号房产大夏C座
另根据《南宁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 第42号) 县、城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因相关交接工作需要,该业务目前仍在房产大夏办理,如有变动及时更新告知。
七、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八、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771-5656918
九、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办理部门: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