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南宁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材料表
  • 办事指南
  • 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开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房屋租赁登记

    备案申请书

    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如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的,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证明;委托出租的,提交委托书原件。

    3

    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4

    房屋租赁合同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5

    抵押权人同意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证明

    原件

    申请房屋租赁备案时房屋有抵押的需提供

    6

    其他材料要求见房屋登记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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